普法强基奏响“和谐曲”
普法强基奏响“和谐曲”
普法强基奏响“和谐曲”
图为罗城县小长安镇龙腾村驻村(zhùcūn)工作队队员开展普法宣传活动。
今年(jīnnián)4月,东门镇村民雷某在承包小(xiǎo)长安镇龙腾村土地平整项目时,因勾机操作失误不慎损毁了吴某的祖坟,双方情绪激动、争执不下,找到龙腾村村“两委”和驻村(zhùcūn)工作队。
了解情况后,自治区监狱(jiānyù)管理局派驻龙腾村第一书记廖海珍与罗城县司法局(sīfǎjú)小长安司法所工作人员、村“两委”成员立即赶到现场,通过“拉家常”方式(fāngshì)缓和双方对立情绪,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,逐步理清祖坟损毁(sǔnhuǐ)赔偿标准、修缮责任主体认定等矛盾焦点。
调解过程中,廖海珍与调解团队坚持情、理、法相结合,一方面,以同理(tónglǐ)心(xīn)倾听吴某家族因祖坟被损造成的情感创伤,援引民法典中关于物权保护的规定,明确侵权方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(fǎlǜzérèn)。另一方面,向雷某释明“无心之失亦需担责(dānzé)”的法理原则(yuánzé),结合传统民俗说明祖坟修缮的伦理意义。
经过多轮“背对背”疏导、“面对面”协商,双方最终达成调解(tiáojiě)协议(xiéyì),由雷某全额承担专业修缮费用,并(bìng)邀请吴某家族代表全程监督施工,确保坟地恢复原貌并符合传统规制。
这场因祖坟损毁引发的(de)纠纷能够圆满解决,是驻村工作队与后盾帮扶(bāngfú)单位常态化开展法治宣讲活动、厚植基层法治土壤结出的硕果。
“龙腾村山林资源丰富,但耕地(gēngdì)相对匮乏,这样的资源结构导致涉山林和耕地矛盾纠纷频发。”廖海珍介绍,过去,村民间一旦发生此类(cǐlèi)纠纷,往往依靠亲朋从中调解。这种基于人情(rénqíng)关系的调解方式,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平息现场的争吵(zhēngchǎo),却难以从根本上让当事人信服(xìnfú),矛盾常常“死灰复燃”,无法得到彻底解决。
为从源头破解矛盾(máodùn)纠纷化解难题,驻村工作队将增强村民法治意识、引导村民遇事找法作为突破口,联合(liánhé)村“两委”干部组建普法宣传小分队,向村民讲解物权保护(bǎohù)、防范(fángfàn)电信网络诈骗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(mìqièxiāngguān)的法律知识。同时(tóngshí),以春节、“六一”儿童节、广西三月三等传统节日(chuántǒngjiérì)和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,多次邀请后盾帮扶单位组建普法志愿服务队,深入村屯和校园开展形式多样、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。
“阿叔,你(nǐ)平时自己在家接到陌生人来电,无论对方说什么可千万别轻信,有什么事可以向村委会反映或者报警。”今年广西三月(sānyuè)三期间,宜州监狱普法宣传员用仫佬话向70岁(suì)的龙腾村(lóngténgcūn)村民银大爷讲解反诈知识。针对(zhēnduì)民族地区“一山不同音”的特点,宜州监狱方言(fāngyán)普法员用桂柳话、壮话、仫佬话等当地方言土话进行普法,让方言成为联系少数民族的“纽带(niǔdài)”,既破解了民族地区普法的语言困境,又达到了以文化尊重消弭认知隔阂、提升普法实效的目标。
广西女子监狱组建反诈宣传(xuānchuán)志愿服务队(fúwùduì),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台、发放(fāfàng)反诈宣传手册等方式,定期走进龙腾村开展反诈宣传活动,介绍不法分子常用诈骗(zhàpiàn)手段和实用的防范诈骗技巧,全力守好群众的“钱袋子”。
法治如光,照亮成长之路。为切实做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,廖海珍兼任龙腾小学法治副校长(fùxiàozhǎng)后(hòu),开设法治课堂,以贴近学生生活的典型案例作为切入点,通过情景(qíngjǐng)模拟、互动问答等方式,讲解个人信息保护、防范校园欺凌等方面知识,让“法治种子”在孩子(háizi)们心中“生根发芽(fāyá)”。
柳城监狱以“百警进校园,千警结对留守儿童”活动(huódòng)为契机,组织警察走进龙腾小学开展结对共建活动,设置互动游戏环节,培养同学(tóngxué)们的(de)团队精神与协作意识。监狱公职律师还向结对学生(xuéshēng)赠送法律(fǎlǜ)书籍,结合青少年违法犯罪典型案例,通过现场提问、共读法律条文等方式,引导同学们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。
常态化普法“滴灌”,基层法治“根深叶茂”。如今(rújīn),龙腾村村民遇到矛盾纠纷时,不再(bùzài)单纯依赖传统的(de)亲朋调解,而是主动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。这种从(cóng)“靠人情”到“靠法律”的转变,不仅让矛盾纠纷得到更公正、更彻底地解决,也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,为乡村(xiāngcūn)全面振兴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。


图为罗城县小长安镇龙腾村驻村(zhùcūn)工作队队员开展普法宣传活动。
今年(jīnnián)4月,东门镇村民雷某在承包小(xiǎo)长安镇龙腾村土地平整项目时,因勾机操作失误不慎损毁了吴某的祖坟,双方情绪激动、争执不下,找到龙腾村村“两委”和驻村(zhùcūn)工作队。
了解情况后,自治区监狱(jiānyù)管理局派驻龙腾村第一书记廖海珍与罗城县司法局(sīfǎjú)小长安司法所工作人员、村“两委”成员立即赶到现场,通过“拉家常”方式(fāngshì)缓和双方对立情绪,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,逐步理清祖坟损毁(sǔnhuǐ)赔偿标准、修缮责任主体认定等矛盾焦点。
调解过程中,廖海珍与调解团队坚持情、理、法相结合,一方面,以同理(tónglǐ)心(xīn)倾听吴某家族因祖坟被损造成的情感创伤,援引民法典中关于物权保护的规定,明确侵权方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(fǎlǜzérèn)。另一方面,向雷某释明“无心之失亦需担责(dānzé)”的法理原则(yuánzé),结合传统民俗说明祖坟修缮的伦理意义。
经过多轮“背对背”疏导、“面对面”协商,双方最终达成调解(tiáojiě)协议(xiéyì),由雷某全额承担专业修缮费用,并(bìng)邀请吴某家族代表全程监督施工,确保坟地恢复原貌并符合传统规制。
这场因祖坟损毁引发的(de)纠纷能够圆满解决,是驻村工作队与后盾帮扶(bāngfú)单位常态化开展法治宣讲活动、厚植基层法治土壤结出的硕果。
“龙腾村山林资源丰富,但耕地(gēngdì)相对匮乏,这样的资源结构导致涉山林和耕地矛盾纠纷频发。”廖海珍介绍,过去,村民间一旦发生此类(cǐlèi)纠纷,往往依靠亲朋从中调解。这种基于人情(rénqíng)关系的调解方式,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平息现场的争吵(zhēngchǎo),却难以从根本上让当事人信服(xìnfú),矛盾常常“死灰复燃”,无法得到彻底解决。
为从源头破解矛盾(máodùn)纠纷化解难题,驻村工作队将增强村民法治意识、引导村民遇事找法作为突破口,联合(liánhé)村“两委”干部组建普法宣传小分队,向村民讲解物权保护(bǎohù)、防范(fángfàn)电信网络诈骗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(mìqièxiāngguān)的法律知识。同时(tóngshí),以春节、“六一”儿童节、广西三月三等传统节日(chuántǒngjiérì)和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,多次邀请后盾帮扶单位组建普法志愿服务队,深入村屯和校园开展形式多样、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。
“阿叔,你(nǐ)平时自己在家接到陌生人来电,无论对方说什么可千万别轻信,有什么事可以向村委会反映或者报警。”今年广西三月(sānyuè)三期间,宜州监狱普法宣传员用仫佬话向70岁(suì)的龙腾村(lóngténgcūn)村民银大爷讲解反诈知识。针对(zhēnduì)民族地区“一山不同音”的特点,宜州监狱方言(fāngyán)普法员用桂柳话、壮话、仫佬话等当地方言土话进行普法,让方言成为联系少数民族的“纽带(niǔdài)”,既破解了民族地区普法的语言困境,又达到了以文化尊重消弭认知隔阂、提升普法实效的目标。
广西女子监狱组建反诈宣传(xuānchuán)志愿服务队(fúwùduì),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台、发放(fāfàng)反诈宣传手册等方式,定期走进龙腾村开展反诈宣传活动,介绍不法分子常用诈骗(zhàpiàn)手段和实用的防范诈骗技巧,全力守好群众的“钱袋子”。
法治如光,照亮成长之路。为切实做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,廖海珍兼任龙腾小学法治副校长(fùxiàozhǎng)后(hòu),开设法治课堂,以贴近学生生活的典型案例作为切入点,通过情景(qíngjǐng)模拟、互动问答等方式,讲解个人信息保护、防范校园欺凌等方面知识,让“法治种子”在孩子(háizi)们心中“生根发芽(fāyá)”。
柳城监狱以“百警进校园,千警结对留守儿童”活动(huódòng)为契机,组织警察走进龙腾小学开展结对共建活动,设置互动游戏环节,培养同学(tóngxué)们的(de)团队精神与协作意识。监狱公职律师还向结对学生(xuéshēng)赠送法律(fǎlǜ)书籍,结合青少年违法犯罪典型案例,通过现场提问、共读法律条文等方式,引导同学们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。
常态化普法“滴灌”,基层法治“根深叶茂”。如今(rújīn),龙腾村村民遇到矛盾纠纷时,不再(bùzài)单纯依赖传统的(de)亲朋调解,而是主动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。这种从(cóng)“靠人情”到“靠法律”的转变,不仅让矛盾纠纷得到更公正、更彻底地解决,也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,为乡村(xiāngcūn)全面振兴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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